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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Byte11月19日消息 最近,有关政府软件采购条例的话题又开始多了起来。这个将近两年的悬而未决的法规,按照财政部有关官员的话来说,就是"现在不方便透露,一切还处于研究之中"。然而,来自业界的讨论却已经沸反盈天。
酝酿了5年的《交通法》,今年终于在交通部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隆重推出。然而,有关行人违规被车撞死,司机是否需要担负法律责任这一争议的焦点却依然没有明显的界定;同样的,酝酿了将近两年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于关注程度最大的所谓的"本国软件"的界定,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应该说,对于扶持国产软件,政府有关部门的立场一向非常坚决。在2003年8月14日召开的"国家部委WPS Office 2003换装大会"上,国务院采购中心有关负责人称,今后出台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将强制规定,国家部委办公系统"必须全部"使用国产软件。该负责人还表示,相关管理办法将规定政府采购的硬件产品必须预装国产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
而之前的47号文,把对国产软件的扶持更加细化了。在47号文中指出,我国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购买国产软件的比例规定最少为50%-70%;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将优先采用国产软件。由于受盗版影响与国外软件企业强力围攻,国产软件在通用市场几乎没有任何赢利模式,政府采购与行业采购是他们很大的期望。目前,我国软件企业无论是资金还是技术实力都无法与国外企业抗衡,正因为此,国内软件企业与政府相关负责人均希望在电子政府与国有企业的采购中对国产软件实施保护。
2003年11月,财政部下发的一份《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该文件指出政府采购管理职能应与执行职能分离,独立设置与行政部门没有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的集中采购机构。而目前隶属于行政部门的集中采购机构,必须与所属部门分离。
这个是纯粹西方式的做法,《改革意见》一旦真正落实,肯定有利于减少招标中的暗箱操作,使采购走向阳光交易。很多媒体给予了正面的评价。然而,这个做法存在着很多缺陷,很多东西我们都忽略了。
政府采购中心同财政分离之后,肯定会走市场化的道路,慢慢地变成一个独立部门运作采购相关事宜,这样势必会面临市场和自身生存的压力,而为了生存就有可能滋生一些不良现象,其公平性和独立性就会受到影响。另外,从成本的因素来考虑,为了节约资金,在招投标的一些环节和程序上也可能会有所缩减,这不仅是对用户的一种伤害,政府采购也失去了本来意义。
今年4月份,信产部某高管称,一旦《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这个法案正式生效,那么在国家部委的软件采购中,微软等国外软件厂商将全部出局。众所周知,国家部委一向是政府采购的大头,方案如果实行,对国外软件的打击绝对是致命的。
而事实上,在2003年实施的《政府采购法》里面,明确指出,"国内企业并不是专指本国企业。跨国科技企业在中国设立的软件研发机构和合资、独资公司,建立独立的产品开发生产基地,也被视为国内企业"。即将出台的《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把这个"国内企业"的定义全盘否定了。
也就是说,以前象微软中国这样的公司,本来能够以独立机构的身份参与竞标,而现在不行了,因为MS OFFICE中文版,以及WINDOWS系列操作系统这样的软件,肯定是属于"中国境内编译过的软件,包括汉化过的软件"的范畴内,并不算"本国产品",不能参与招标。
7月份财政部的官员就放出风声,未来出台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将会对"本国产品"的定义有所松动。也就是说,在中国政府扶持国产软件的前提下,会适当的放开对微软等国外软件的招标限制。
之后市场的反映也证明了这一点。不久前全国第一个软件政府采购结果揭晓,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网上公布了招标结果,微软和国内厂商一起中标。事实上,非但微软没有排除在政府采购大门之外,有媒体透露,在天津的
11月初,信产部和财政部有关官员表示,《软件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已经通过财政部、信产部、科技部、发改委四部委会签,但目前没有下发,同时《软件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草稿正在征求各界意见。
有媒体透露,在实施办法草稿征求意见稿中,对本国软件有了新定义,"本国软件包括本国软件产品和本国软件服务。本国软件产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终形成、其著作权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在国内研发成本不低于总开发成本的50%的软件产品。本国软件服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以及其他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并且其中由境外提供的服务不超过项目金额的30%的软件服务。"
对于非本国软件服务提供商列入《优先采购的非本国软件目录》的,要满足四个条件。这四个条件分别是中国境内累计投资及占其在中国营业额的比例、在中国研发人力投入和培养的中高级人才数、软件外包及采购合同在中国境内的金额、纳税金额等。由于是实施办法草稿,并没有规定四个条件的具体数字。
应该说,为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出台,财政部、发改委等参与制订法规的部门可谓煞费苦心。法案的最终确定,当然不是白纸黑字那么简单。由于关系到中国国产软件产业的生死命运,而且存在着对国外公司的定性问题,所以政策的颁布一拖再拖。
然而,如同3G牌照一样,下面的厂商和媒体已经沸反盈天,而决策层却依然不形于色,这似乎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对于这个关乎国产软件生死命运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来说,似乎没有一拖再拖的理由。这中间,需要财政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等几大主导《条例》颁布的部门的一致努力。而现在,相互推诿的官僚作风,很大程度上延迟了《条例》的出台日期。
也有人说,由于微软等国外软件公司的压力,导致了有关部门迟迟不公布《条例》,这似乎也是一个合理的理由。在路透社今年8月的文章里,也有提及这个问题。事实上,无限期冻结有争议的WAPI无线标准,就是国外硬件厂商利用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施压,中国政府迫于无奈才达成的协议。
事实上,把WAPI的冻结和采购条例的颁布联系在一起,这是许多人都不愿意看到的。虽然中国的信息产业刚刚起步,但是作为一个国际影响力很强的国家,没有必要一味的退让。日本强势地对微软展开反垄断调查,韩国排除阻力研发自主通信标准,这些都值得中国政府借鉴。
纵观几个软件大国印度、爱尔兰还有以色列,之所以能够把本国的软件业做到这样的高度,与本国政府的扶持力度密切相关。三个国家软件业刚起步的时候,起点比中国还要低。尽管各自的发展模式不同,但是相同的是他们都得到了来自政府的最大限度的扶持。
在国内软件厂商迫切需要政府的政策引导的时候,《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却三番四次地推迟。已经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所谓的"调查"和"研究"了,如此难产肯定会对国内的软件业产生非常消极的影响。这一点,有关部门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文/苍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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