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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09日消息 近日,广州市公安局开展了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昨日,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分局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至7月下旬广州已关闭色情网站41家。依据我国法律,网上贩黄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被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近期网上扫黄活动将延续到国庆节前。目前,公安部门打击网上黄色活动存在发现难、执法难等障碍,专职网络警察不多将影响打击成效。
现状
网络扫黄初传捷报,但预料会有回潮
记者:目前,广州淫秽色情网站多不多?
答:“黄网”线索约有10多个,相关网页约50多个。
在打击行动之前,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广州市淫秽色情网站线索大约有十多个,与色情有关的网页大约50多个。目前,发现的淫秽色情网站基本上都予以关闭,淫秽色情信息初步得到了控制。然而,可以预料的是淫秽色情网站、网页数量还可能出现回潮和反弹。如今,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贩黄活动的案件,一般由网站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网站和违法犯罪行为不在同一地的,网站所在地和违法犯罪行为所在地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应当分别立案侦查。对案件管辖不明确的,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对管辖有争议或情况特殊的案件,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案情复杂增大了查处难度。
战绩
截至7月下旬关闭色情网站41家
记者:网络扫黄至今战绩如何?
答:截至7月下旬,已破获案件6宗,逮捕2人,刑事拘留11人。
据介绍,广州市公安局于7月初开始了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110”和邮箱(110@gzjd.gov.cn)。据称,最近广州市公安局调查核实了一大批涉嫌网站线索,关闭了一批问题网站。目前,打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7月下旬,已破获案件6宗,逮捕2人,刑事拘留11人(其中6人已移交外省公安机关处理),关闭涉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或含有不健康内容网站41家。
警告
网上贩黄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记者:网上贩黄最高刑罚是多少?
答:依照我国法律,网络贩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2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发现难定性难执法难缺警力
四大难处困扰网上执法
据介绍,网络警察是公安机关一个新的警种。发现难、定性难、执法难、人力不足难上加难。
发现比较难。由于互联网具有互联互通、快速即时、匿名隐身、跨地区无国界等特点,这些特点就注定了淫秽色情网站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不易发现,而且淫秽色情网站、网页、托管服务器及维护人往往不在同一地。
缺乏网络运营单位和提供服务单位的协作和配合。少数虚拟空间出租单位只顾经济效益,疏于管理,有的放任层层转租,有的为淫秽色情网站经营者提供“捆绑”收费便利,有的只顾经济利益,忽视社会责任,为淫秽色情网站利用服务器和技术支持大开方便之门。这客观上为淫秽色情网站违法犯罪培植了“网络土壤”。
相关法律法规尚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法律法规对网络色情没有作出明确界定,于是便有一些网站为了提高点击率,打“擦边球”。其次是对有关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问题,也没有相关法律予以明确。
职能部门的工作量大。广州作为全国三大互联网出口城市之一。而目前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分局却只有一支为数不多的专职民警队伍,任务繁重将影响打击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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